长沙认筹金"重出江湖" 北辰三角洲收取4万认筹金合不合规?

长沙资讯助手1 2018-09-11 20: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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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新政后在长沙楼市销声匿迹的认筹金,时隔近3月又重出江湖。

8月份北辰三角洲业主们关于学区问题的维权风云刚刚散去, 9月11日,北辰三角洲迎来了A3区公寓产品的认筹。

根据北辰三角洲置业顾问发布的消息,这次北辰三角洲放出的40年产权新品房源,为面积57-1200平的公寓,不限购不限贷,可落户,认筹需缴纳认筹金四万元,买几套房认几个筹,除此之外还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水性笔一支。

相信熟悉长沙楼市的各位也已经看出了端倪,625新政后告别了长沙楼市的认筹金,时隔近3月又重出江湖了,带着疑问笔者咨询了北辰三角洲的数位置业顾问。

置业顾问:认筹的确需现场刷卡4万认筹金 不过项目做法是正规的

笔者在北辰三角洲置业顾问处得到的回复大致分为两种,一是这个认筹金相当于“订金”,买了房的话就会转为首付,在后续买房过程中放弃了的话就将会在60个工作日内退回;此外还有置业顾问表示,公寓产品可以收取认筹金,且在预售证下发之后收取认筹金是正规的。

按照置业顾问的说法,认筹时刷卡缴纳的4万元认筹金需要在认筹时直接刷卡付款,且需要长达60个工作日的退款周期,而笔者的确也在北辰三角洲认筹现场看到了项目方面关于本次收取认筹金的公示,项目官方的确将其表述为认筹金。

(认筹现场公示)

且公寓产品认筹时可以收取认筹金这一说法不曾听说过,参考近期开盘的同类型产品,以建发中央公园9月开盘的公寓产品为例,该项目在认购选房阶段时的确收取了5万元的定金,但认筹阶段没有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选房后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一定的定金是合规的,但认筹时收取认筹金是否合乎长沙市的相关规定呢?(ps:订金定金一字之差,法律效应完全不一样,以后大家买房时要注意这些小细节,简单来说,订金可退而定金不可退。)

新政规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 严禁开发商以任何形式收取认筹金

笔者查阅了625新政的相关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上关于认筹金收取是这么表述的:严禁开发商以任何形式收取认筹金,以及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以任何形式组织认筹活动;且后期发布的新政细则上更是补充了: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严禁收取认筹金,但可以要求申购人提供银行储蓄证明

(新政细则第二大点第2小条规定,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严禁收取认筹金)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北辰三角洲此次推出的公寓产品属于商业公寓产品,属于商品房的范围。也就是说不论是否拿到预售许可证,按照625新政的说法,项目收取认筹金的行为都是不合规的。

就此事11日下午笔者电话咨询了长沙市住建委,不过公布的4个热线多次拨打均未能接通。此外,截至发稿时间,开发商方面也暂未对认筹金问题作出回应,搜狐焦点网将持续关注北辰此次认筹的后续情况并为各位带来较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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