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出台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载体的实施办法》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为解决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痛点、痒点和难点,长沙经开区出台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载体的实施办法》,这是对小微企业及创新创业载体的新一轮政策支持,以下为政策解读,帮助大家更直观准确的了解此惠普小微企业“真金白银”的政策。
一、新老政策对比2019版VS2016版变化:
1、对多项政策资源进行了整合;
2、申报条件更为宽松;
3、申报主体更为广泛;
4、申报内容更为丰富;
5、支持力度更为强劲。
二、支持范围
小微企业定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执行: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企业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微型企业。
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入驻企业
1、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在区内的小微企业;
2、符合园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导向;
3、在区内开展实际生产经营,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企业。
创新创业载体
1、经区以上(含)认定的工业地产园;
2、市级以上(含)批准的创新创业基地;
3、省级以上(含)授牌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
三、支持内容
入驻企业支持:
1、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
对租赁厂房或办公场地(不含仓储物流场地)开展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单位连续6个月购买社保人数超过10人(生产性服务企业超过5人)的小微企业,给予1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租金补贴不超过20万元,补贴期限为连续3年。已享受租赁补贴的企业,将生产经营场地转租给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承租企业不再享受该厂房租金补贴。
2、生产经营场地购买补贴
2017年1月1日后购买厂房或办公场地生产经营连续2年以上、单位连续12个月购买社保人数超过10人(生产性服务企业超过5人)的小微企业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较高不超过40万元。
3、招商项目认定奖励
租赁或购买厂房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被市、区绩效考核认定为招商引资项目的,一次性给予入驻企业10万元奖励。(最终名单由区招商合作局认定)
4、企业入规奖励
对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入驻企业15万元奖励。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区内小微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以认定文书为准)
6、企业融资财政贴息
小微企业通过银行授信、担保、抵押、质押等方式获得的贷款,按年实际贷款金额的3%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额度每年较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为连续3年。
四、注意事项
本办法适用对象同一事项符合长沙经开区执行的省、市、区其他政策支持条件的,按“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暂行3年,政策到期后尚未兑付的政策资金可延续执行,直至拨付完成。
申报日期:2020年元月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