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坑,如何合理维权?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出品 | 搜狐焦点长沙站
近期,搜狐焦点收集到众多关于买房过程中遇到的楼盘停工、烂尾、交房质量等等问题。那么,对购房者来说,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如何合理维权呢?
01 如何认定开发商虚假宣传

在众多的维权中,“开发商虚假宣传”最为普遍。特别是一些重点的市政配套,如:学校、地铁、商业等配套,开发商在卖房时,将其作为主要卖点,但到了交房时却没法兑现。这是很多业主最终拉横幅维权的原因之一。
这里的一个常见雷区就是:小区楼盘外的配套,不在开发商的责任范围内。

一般开发商为了让自己的楼盘更好卖,经常会夸大自己周边的配套或者让销售在卖房时,给购房者做一些虚假承诺,隔壁的学校一定是XX重点实验学校等。比如此前德奥悦东方业主投诉,项目置业顾问承诺的99.99%配建学校是师大附中,最后变成了湘一。

要记住,如果开发商把一些规划中还没有实锤的配套摆在楼盘售楼部里面,这确实是“虚假宣传”,可以联系政府相关部门,由政府部门前来处理。但是,如果买了,就属于默认了楼盘外边的市政配套,此时开发商是没有责任的。
所以,购房者很难通过周边市政配套起诉开发商“虚假宣传”。
那么在买了房子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呢?


买房以后,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地方,一定是小区内部规划配套。比如在卖房时,开发商在广告里说,小区内会建设一个XX㎡的业主会所、多么豪华的入户大堂……但是小区建成后,业主没有发现这个会所,或者会所面积没有达到宣传时的面积。这个就是典型的“虚假宣传”。
02 遇到延期交房和楼盘烂尾怎么办

自从去年开始,很多大开发商都不同程度上遇到了资金流动性问题。这使得购房者在买房时,遇到的风险急剧上升。最容易遇到延期交房的问题。
由于购房时,开发商和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会有一个按约定时间交房的条款。一旦超过交房时间,开发商就会发生交房逾期,这是对于开发商来说重大的交房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60天后,会按照总房款的万分之五/天来计算违约金。但很多开发商喜欢在合同里做一些“手脚”,比如类似下图这样,故意遗漏万分之五中的“/天”,只写“万分之五”的情况。

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慌,交房逾期只“赔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五”这种条款,明显低于购房者购房所产生的实际损失,有违合约公平,所以法院是很难支持这个条款的。只要购房者申诉,这个条款是不会成立的。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的时候,都会给业主们开一个延期交房通知书,列举一堆理由来论证房子不能按时交房了。比如疫情、天气原因等等,总之就无法按时交房,需要延期了。
通常来说,能公开对业主说的延期交房理由都是合理的,但是,业主可以在开发商给业主发延期通知的时候,明确约定好交房时间。这涉及到未来,假设开发商继续交房逾期,以该时间来计算违约金。

没有约定好延期交房日期的,就会造成未来交房违约金计算上的扯皮。这个也是购房者遇到的大坑之一。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延期交房时,必须明确延期交房的时间在X月X日。

而遇到楼盘烂尾的购房者,由于还牵涉到银行,所以是不能随便断供的。你此时断供,影响不到开发商,影响的是银行和你个人的征信。
如果这个时候,房子烂尾了,又不想交月供。可以这样做:先起诉开发商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在起诉的同时,按揭月供就可以停止缴纳了。此时,银行依然会计你的贷款利息,不缴月供就会导致个人征信受损。待解除合同后,贷款利息和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拿法院判决书到银行征信处消除征信受损的信息。

以上的种种都是对购房者的提醒,还是希望每位购房者都能买到好房。在买房的过程中,也要留存凭据,以备不时之需。当然,如果想获取更多的买房避坑攻略,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群交流。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