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江河花楸与光无预售证,疑似变相收电商费超100万!

长沙资讯助手7 2021-08-02 11: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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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电商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就在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决定,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在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四个方面大力整治。其中包括,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

偏偏在这个时候,有开发商却顶风作案。未取得预售证的楼盘,借着发放“电子优惠券”的名义,向购房人收取“2000抵1万元”的“电商费”,从而使购房者获得优先选房权,这是发生在长沙江河•花楸与光楼盘售楼部的一幕。近日,不少购房者向搜狐焦点投诉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合丰路的公寓新项目——江河•花楸与光楼盘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通过电商平台公开向购房者收取了“电商费”。

搜狐焦点随后以购房者身份走访该项目售楼部,置业顾问表示,购房者交2000元可以在开盘当天优先选房,同时还可以获得“2000抵1万元”的“电子优惠券”。然而,经长沙市住建部门证实,该楼盘目前尚未取得预售证,目前已接到购房者投诉,提醒购房者买房时多加留意,避免产生纠纷。

购房者:楼盘未获预售证,开发商提前收了钱

近日,陆续有购房者向搜狐焦点反映,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合丰路的新公寓楼盘江河•花楸与光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2000抵1万元”的“购房诚意金”,其做法涉嫌违规。长沙住建部门曾多次提示,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购房者收取费用。而据不完全统计,从6月18日开始,截至7月10日,江河•花楸与光项目已经销售500多张“电子优惠券”,金额已超百万元,且都未开具发票。

在购房者张女士出示的自己与开发商委托的电商平台签订的《服务完成确认书》中,搜狐焦点获悉:购房者从开发商指定的平台认购了“长沙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0.2万享1万的电子优惠券产品后,可享受2000元抵1万元的优惠。如若甲方(购房人)要求开发商退房且开发商书面确认的,则乙方(公司方)在甲方(购房人)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并退回发票原件之日起10至1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购房人)服务费按原支付路径全额无息退还给甲方(购房人)。

搜狐焦点登录长沙市住建局预售许可证查询网发现,截至7月23日,江河•花楸与光项目仍未取得预售证。

张女士对这笔钱交给电商公司仍不太放心,置业顾问却叫张女士打消疑虑,这笔钱电商公司最后都会给到开发商。如仍不放心,张女士有时间可到售楼部签订纸质协议。

置业顾问:不计入房款,开盘后才有发票

近日,搜狐焦点以购房者身份来到江河•花楸与光项目售楼部探访,而在位于售楼部背后的工地,可以看到正在建设中的江河•花楸与光公寓项目。

走进售楼部现场,该楼盘一名置业顾问表示,目前江河•花楸与光正在进行诚意登记,购房者交2000元可以在开盘时优先选房,同时还可以获得一份“2000抵1万元”的购房“电子优惠券”。开盘具体售价未定,但预计单价要卖到1万至1.3万元左右。

置业顾问还表示,该项目一共只有3000套房源,总计有6栋22层loft公寓,首次开盘2、4两栋,目前已经有超过500名客户交款购券,暂时都没有发票,但会在开盘时集中开具发票。

不过,置业顾问也承认,该项目现在并未拿到预售证,预计将在8月中下旬取得预售资格,因此,根据当前政策,开发商不允许收钱,只能通过电商平台公司销售“电子优惠券”提前做诚意登记。开盘前如有其它计划,可随时提出退款,退款到账时间为1—7个工作日。

没有预售证先交钱的方式是否存在风险?该置业顾问表示,购房客户大可放心,“这个您放一万个心,截止到这个月10号就办了500多张‘电子优惠券’了。”

市住建局: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证

长沙市住规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江河•花楸与光项目还在办理预售手续,目前尚未拿证。该局近期也接到过购房者关于江河•花楸与光项目未取得预售证,先收取电商费的投诉。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开发企业不得进行收取和变相收取购房人的认筹款,若有相关行为,应立即终止。同时提醒广大购房人,购房时需确认开发企业相关销售手续是否合法、完整,以免以后产生纠纷。

省住建厅:未获证提前预售,将被列入黑名单

2020年底,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房产公司、物业服务、中介公司可能存在的、对业主权益产生损害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并制定“严重失信名单”(即黑名单)管理机制。

房地产公司若出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认购等形式向购房者收取定金、诚意金的情况等,将被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后,将受到如不可被列入各类免检、免审的事项范围;将暂停相关资质、备案登记的平生,对已取得资质证书、备案登记证书的,将依法进行降级或撤销处理;将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及管理服务的投标;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强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将对其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等等惩罚和限制。

专业律师:收取“电商费”不合规

就此现象,房产专业律师解答道,“以钱抵钱”的房产“电商费”来源于开发商指定的电商平台,故被取名为“电商费”。这实际上是房产中介提高中介费甚至成为开发商变相涨价的手段,并不合规。

“电商费”并不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和“一房一价”的政策不冲突。但它的存在确实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成为一笔莫须有的费用。

天眼查显示:江河集团曾多次被相关部门处罚

长沙江河•花楸与光项目由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江河地产投资开发,是江河地产入驻湖湘市场第三子,宣称打造市场上最热销的loft公寓产品,走的是高端产品路线。

据天眼查显示,江河集团曾遭遇多次处罚。以2016年7月,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处罚为例,罚款金额1万元,处罚原因是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朝阳安监局曾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对其处罚5000元;2017年7月,江河集团前任董事张升因违规交易遭上交所公开谴责;2019年10月,北京江河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被责令立即整改,并处1000元罚款;2021年3月,江河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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