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华声在线 2018-03-05 1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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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申请公积金《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新湖南客户端3月5日讯老旧小区需要加装电梯,现在就可以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

长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申请公积金

《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新湖南客户端3月5日讯(记者 王文 通讯员 肖日凡)老旧小区需要加装电梯,现在就可以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长沙市住建委今日表示,《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实施。《规定》明确,只要所在楼栋或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楼栋和单元为单位申请增设电梯,增设电梯还可申请公积金。

增设电梯须超2/3业主同意

《规定》明确,本市市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可增设电梯。增设电梯可以楼栋、单元为单位申请,业主或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房改房的原售房单位、直管公房的现有房屋产权人、业主授权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均可按规定提出申请。

《规定》强调,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事先征求该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应当经本栋或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栋或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同时,同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要就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检验检测、管理等费用的分担方案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且须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此外,增设电梯还须保证消防安全及出行通道的要求。增设电梯的尺寸原则上不得大于2.5米×2.5米,通过连廊与原住宅相连的,连廊伸出的长度不得大于2米。增设的电梯不应设置在住宅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一侧,同时不应影响城市景观风貌要求,同一个小区增设电梯应保持整体统一、规范、有序、美观。

增设电梯流程分四步走

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采取“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的方式,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设立专门窗口一窗受理,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质监、消防等部门也将运用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的方法优化流程,方便群众。

“增设电梯主要程序包括四步,排名前列步:业主协商,第二步:公示公告,第三步:申报审批,第四步:施工并竣工验收。”长沙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增设电梯的相关方案须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查后,相关设计文件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国家、省未出台相关规定前,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后新增加建筑面积,暂不征收增容地价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增设电梯要提供这些申报材料

《规定》明确,增设电梯建设主体应提供一下材料申报审批:(一)全体出资业主的身份证;(二) 电梯单元全体业主就电梯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检验检测等方案达成的书面意见;(三)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地勘单位出具的详勘报告;(四)特种设备、结构及消防安全的评估意见;(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的施工设计图;(六)增设电梯须保证消防安全及出行通道等要求的书面协议;(七)建设主体在街道、社区的指导监督下,公示的满足增设电梯必要条件的公告材料;(八)依法依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责编: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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